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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疗器械通用名称、说明书禁用词有哪些?济宁医疗器械经营备案代办!时间:2024-10-22 医疗器械通用名称、说明书禁用词有哪些?下面山东众米财税集团为大家分享医疗器械说明书、通用名称中的禁用词,请大家注意说明书 (一)含有“疗效最佳”、“保证治愈”、“包治”、“根治”、“即刻见效”、“完全无毒副作用”等表示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的; (二)含有“最高技术”、“最科学”、“最先进”、“最佳”等绝对化语言和表示的; (三)说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的; (四)与其他企业产品的功效和安全性相比较的; (五)含有“保险公司保险”、“无效退款”等承诺性语言的; (六)利用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名义、形象作证明或者推荐的; (七)含有误导性说明,使人感到已经患某种疾病,或者使人误解不使用该医疗器械会患某种疾病或者加重病情的表述,以及其他虚假、夸大、误导性的内容; (八)法律、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内容。 通用名称 (一)型号、规格; (二)图形、符号等标志; (三)人名、企业名称、注册商标或者其他类似名称; (四)“最佳”、“唯一”、“精确”、“速效”等绝对化、排他性的词语,或者表示产品功效的断言或者保证; (五)说明有效率、治愈率的用语; (六)未经科学证明或者临床评价证明,或者虚无、假设的概念性名称; (七)明示或者暗示包治百病,夸大适用范围,或者其他具有误导性、欺骗性的内容; (八)“美容”、“保健”等宣传性词语; (九)有关法律、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。 以上内容来源于《医疗器械通用名称命名规则》。 |